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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艳照门”事件损害与赔偿的几个问题
作者:陈龙业
来源:
信息网络安全
, 2008, (04): 65-66.
赔偿
受害人
人格权
间接损失
纯粹经济损失
“艳照门”事件
杨立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加害人
致害人
可预见性标准
摘要
"‘艳照门’事件中的受害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显然是在他们的隐私权、形象权等具体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前提下遭受的损失,并不是纯粹经济损失,而是间接损失,那么其赔偿规则应该依照间接损失的赔偿规则进行。"
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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