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政发〔2023〕6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8月2日江苏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多渠道筹集水利发展资金,加强我省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增加水利投入、保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以及国家关于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