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房地产税作为一种公共服务成本分担方式,必须充分考虑公平、均等和效率问题。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和教训,我国未来的房地产税政策需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少走弯路。加州第十三号提案是一项以限制房地产税为首要目标的税制改革措施,是美国税制体系修正过程中的特殊历史产物。通过对该提案背景的分析和文献综述发现:基层政府(尤其是学区)的过分碎片化、居住"群分"和对房地产税倚重三重因素叠加加剧了地区间的财力和公共服务差异;加州第十三号提案中的税基设置限制了社会的流动性;加州第十三号提案对房地产税的限制导致了收费增加,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公共服务效率。抽象出地方和基层公共财政问题中共通的规律,为我国未来的房地产税政策所用。在我国未来房地产税政策设计中,既要体现房地产税的"受益税"性质以提高收支绩效,也需考虑房地产税与统筹使用层级、居住"群分"及基层财力差异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