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要素复杂的、结构多样、体系严密的社会现象,法律本身具有高度的系统性特征。同时,法律作为一种系统体系,其自身复杂性决定仅仅通过研究静态的法律规范来理解法律系统,将无法深刻把握内在的复杂运行规律。作为一种系统体系,法律秩序规制外部秩序法律系统的产生和分析框架本身是作为研究法律现象的工具和方法。而系统要素本身是从现实社会关系中提炼而来,不能脱离社会实践本身实质内容而抽象谈论概念的运行特点,必须紧密关注概念与所调整社会对象之间的相互关系。正是基于系统性分析原理和分析框架,以及系统法学所具有的独特分析手段和解释能力,实现了系统法理学研究范式从纯粹哲学视域向系统解释学和分析模式的重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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