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无人机产业发展迅速,其在民事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的同时也隐含风险,无人机飞行监管成为监管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无人机种类多、用途广、性能差异大,若以传统航空器监管模式为蓝本,将严重制约无人机产业发展。为达到在保障飞行安全的同时促进无人机产业发展的目标,应以灵活监管为指导理念建构监管体系。无人机灵活监管可从四方面展开:一是注重政府、市场分工、参与及合作;二是遵循放管服的监管逻辑,以放为主,适当监管,注重服务,实现无人机飞行的社会效益;三是遵循分类管理的方法,对于不同用途、不同风险无人机进行不同程度的监管;四是完善监管策略,根据比例原则选择适当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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