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的发展促进了跨境经济活动,同时也对国税制提出挑战,如常设机构原则被人为规避,部分所得税定性困难,价值创造地征税权难以实施等。各国面对数字经济的挑战,提出开征数字服务税、"双支柱"方案等措施,进行了大量实践。相应的,我国也应对这些挑战予以回应,包括将常设机构的认定扩大到数字企业,明确所得性质,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提升税收征管效率等。

  • 单位
    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