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法律逻辑视角探讨了司法证明中证据与事实之间的证据推理,并提出运用过程的明示化是实现理性证明的重要保证。证据推理的目的是构建案件事实,其过程是多种推理类型的综合运用,但从证据到案件事实的构建,背后的理念是一种最佳解释推论。最佳解释推论是异于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的新型推理模式,它包括构建解释、比较解释、选择解释这三个思维过程。最佳解释推论为法律逻辑学的实践转向提供了新的视野和研究方法,对我国司法改革和司法证明的科学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