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性金融危机的不断加剧,各类社会矛盾日趋凸显,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增加,各类案件呈多发趋势,给给我国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警察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力量,应紧密围绕"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体要求,强化在化解金融危机中的特别责任和义务,不断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和完善执法制度,从而为经济社会快速、平稳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