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实例被告人徐某作为某门店的销售人员,为了拓展业务,以微信传送的方式从蒋某处购买了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小区名称、楼号、房号、业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房屋购买总价、贷款等)1108条。案发后,被告人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