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随着信息网络的飞速发展,“薅羊毛”行为呈现异化趋向,并催生出各环节精细分工的黑灰产业链。为有效规制“薅羊毛”产业链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主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来办理案件。在此背景下,笔者对一起发布“薅羊毛”信息教程的案件作些分析。一、基本案情刘某于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组建“薅羊毛”通讯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