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56年,日本政府依照《学校教育法》的有关条文规定制定了《大学设置基准》,将其列入法令序列。《大学设置基准》为大学的设立制定了明确、具体且有可操作性的标准条件,成为日本大学申请开办和质量保障的基本依据。政府依据《大学设置基准》审定新设大学,大学在办学过程中自主进行自我评价,第三方认证评价机构定期对大学办学质量开展认证评价,由此构成了多主体协同共振的日本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2022年日本政府依据“实现学习者本位的大学教育”和“实现面向社会开放的质量保障”的基本方针,再次修订《大学设置基准》,为日本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指出了新的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