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文介绍了框架协议采购的发展情况与制约因素,提出将公益类国有企业采购纳入政府采购应当妥善处理框架协议等采购方式的融合问题。作者认为,在修订《政府采购法》和起草《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办法》时,预先为公益类国有企业适用规范的框架协议采购提供融合保障设计,是近期政府采购法律应用研究中的重要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