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中国现有法学理论的逻辑,"三权分置"改革中土地经营权的分离面临着两难的困境。中世纪英国的"保有权"制度是一种多级权利并存的土地产权制度,该制度与中国旨在构建的新型土地产权关系存在许多共同之处。"保有权"制度是建立在以"占有权"为基点的权利派生体系之上的一套制度,其法理实现的路径是将土地实物与土地占有权进行分离。中国"三权分置"改革可以通过借鉴英国的多级保有制度,构建以"占有权"为基点的新型土地产权派生体系以化解当前经营权分离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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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