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的辩证法可以称之为历史辩证法。相比于恩格斯,马克思更多地关注社会历史领域,他的辩证法主要表现为一种历史形态,呈现为一种看待事物和问题的历史性或历史主义原则。当然,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不仅涵盖了社会历史领域,而且也关涉到自然界,因此,它是统摄一切的世界观而不仅仅是一种历史观。恩格斯的辩证法给人印象更为突出和深刻的似乎是一种以自然辩证法为代表的逻辑形态的辩证法,表现为哲学教科书那般以范畴和规律为内容的理论体系。然而实际上,恩格斯也有与马克思相一致的丰富的历史辩证法思想。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或曰辩证法的历史形态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或曰辩证法的逻辑形态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历史形态的辩证法更为根本,它是因,逻辑形态的辩证法则是果。两者的根本一致性就在于,辩证法的本质就是历史性或历史主义,辩证的就是历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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