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后,地方税主体税种的缺失使得地方财政面临收入难题,重构地方税体系变得更为迫切。从税种属性、区域财力均衡等角度进行思考,认为所得税不适宜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构建以房地产税为主体税种、资源税为补充的地方税体系是长期来看最合适的方案,并从简化合并流转环节税收、完善保有环节税收、建立健全房屋登记评估系统等方面提出构建房地产税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