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不动产抵押物转让的模式选择不是一个事实判断问题,即抵押关系存续期间,抵押人对不动产抵押物是否享有处分权;而是一个价值判断问题,即是否存在足够的理由限制抵押人对不动产抵押物的处分权。由于自由转让模式较限制转让模式能更好的平衡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物受让人的利益和提高物的效率,因此就价值判断而言,自由转让模式较限制转让模式更符合公平和效率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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