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2016年乌鲁木齐市丙型病毒性肝炎(丙肝)病例诊断报告情况及急慢性丙肝病例上报与临床医生诊断的不一致等问题,以促进丙肝诊断和报告的规范性。方法采用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抽取2016年第一季度乌鲁木齐市37家医疗单位网络直报丙肝病例。根据住院号码调阅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获得研究对象的就诊信息及出院诊断记录,对2016年第一季度丙肝相关病例数据质量进行核查。结果按省/市/乡三级共抽取12家诊疗机构,实际调查患者333例。其中,诊疗机构中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仅为50.0%(6/12)。诊断分类判断中,临床诊断病例正确率为67.8%(120/177),实验室确诊病例正确率为58.3%(91/156),差异无统计学意义(x2=3.20,P=0.070);丙肝疾病的专业科室诊断分类正确率为84.9%(107/126),高于非肝病专业科室(50.2%,104/20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40.60,P<0.01);丙肝疾病的专业科室急慢性分类正确率为57.1%(72/126),高于非肝病专业科室(48.3%,100/207),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x2=2.40,P=0.110)。12家医疗机构中2家医疗机构错误判断病例为急性丙肝,对40例患者的急慢性分类正确率为0(0/40)。结论乌鲁木齐市医疗机构丙肝核酸检测能力较弱,病例报告分类正确率较低。建议加强乌鲁木齐市医疗机构丙肝核酸实验室能力建设,加大工作人员丙肝诊断报告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