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选取山西省盆地孔隙水超采比较严重的涑水河区、大同城郊区和榆太祁区为研究对象,以降水量、地下水中农业取水量、工业取水量、城镇生活取水量和采煤影响为指标,以不同年度为评价因子,对照统一的地下水超采区评判标准,考虑指标自身权重和相关分析得出的影响权重,用模糊识别方法计算不同年代和年度地下水超采情况的模糊级别变化情况。结果表明:考虑降水影响时,地下水超采情况随时间推移向好;不考虑降水影响时,由于取水和采煤的影响,地下水超采情况随时间推移有不同程度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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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西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