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仓单质押合同纠纷的司法审查路径

作者:顾权; 董晓筠; 王朝辉
来源:人民司法, 2019, (02): 77-80.
DOI:10.19684/j.cnki.1002-4603.2019.02.022

摘要

<正>【裁判要旨】电子仓单质押是一种具有非传统纸质化、电子化等特点的新型质押形式。交易登记平台在其交易系统中公示电子仓单信息,将电子仓单注明"质押"字样,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质权人,即视为电子仓单交付。仓单所有人以电子仓单不符合法定形式、仓单未进行纸质实物的交付为由否定电子仓单质押法律效力的事实,应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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