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宏观全面深化改革这一重大历史背景,“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创新实践,已然成为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早在2015年,安徽省天长市率先在全市推广施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真正从源头上预防、遏制了基层村社“微腐败”问题。本文拟对“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制度的历史演变、天长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创新的特殊性分析、“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实施的理论性探讨及对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启示等方面作初步探讨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