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改革进一步兼顾了公正、效率、权利保障等多重诉讼价值,四级法院审级职能逐步优化,案件结构和分布日趋合理,司法职权配置更加科学,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不断增强,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得到进一步体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罗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