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具有配备手枪资格的公安民警,因缺乏应有的规范安全使用手枪素养,在佩带使用手枪武装执勤执法时,发生了原本不该发生的意外事故。公安机关应通过明确内容、强化训练、严格考核等措施,在手枪射击训练、配备考核、年度审验等与佩带使用手枪规范安全能力提升直接相关的环节中,促进配备手枪公安民警手枪使用把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