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众所周知,不少心电学检查的结果与临床诊断的名称完全一样,例如:三度房室阻滞、右束支阻滞、下壁心肌梗死、预激综合征、阵发性心动过速、室性心动过速、心房颤动等。因此,当心电图的报告单与临床诊断相悖之时,对医学了解不深不透的人可能将之误解,甚至引起节外生枝和医疗纠纷。为此就出现了卫生部卫政法发(2004)163号文件,规定无执业医师资格的医技人员,只能做描述性的检查报告,其中心意思是说,医技人员所做的工作起到了重要的“补位”作用,但是“补位”之时不能越位。为何做到适当补位而不越位,换句话讲,医技人员为何在越位的情况下,又能起到临床需要的重要的“补位”作用是一个急需讨论和解决的问题。这里涉及到众多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