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函[2014]139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文件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18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信息发布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主动发布事故信息作为政府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维护安全生产领域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切实加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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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