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出现以来一直处于不断发展和演进的过程中,先后经历了互联互通的内容网络1.0时期、交互集成的服务网络2.0时期和个性便捷的智能网络3.0时期。网络技术和人类社会的耦合性与交互影响不断迭代演化,使得网络社会中出现了智能失控、数据黑洞、“信息茧房”、新型犯罪、群体失业、“透明人”等风险。互联网3.0时期的网络社会风险有着新的特征和危害,可以运用整体性治理理论加以防治,即通过多元共治建构社会风险治理的参与主体、通过整合协调进行治理的流程再造、通过法律规制形成治理的约束机制、通过技术控制强化治理的管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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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徐州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