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是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所共同起草制定的,该规定在201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规章制度,它基本实现了对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效深化,更实现了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体系的有效完善。该规定目前也积极配合《处分规定》开展各项实施活动,面向各个行业的事业单位领域进行宣传普及,贯彻具体工作内容。本文专门结合该规定,围绕教育事业单位中的教师处分问题展开法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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