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为落实《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相关要求,4月26日,生态环境部、工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明确自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六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进口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