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营改增"政策虽然目前为企业带来税负的下降,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地方政府财政困境,导致地方政府乱收费及预算外资金的出现。"营改增"政策的负效应源于我国财政分权制度的弊端,这些弊病中最为严重的是地方政府负债、权力失衡与失控。"营改增"政策初衷的实现有赖于健全的财政分权制度。为此,必须建立健全我国财政分权制度,即制定《财政收支划分法》,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益权、财政支付责任等,并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