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经济性和社会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开后,集体林木采伐管理的对象由以行政村为主的集体经济组织变为亿万林农个体,组织化、行政化程度下降,经济利益诉求增高,林木采伐管理难度不断加大。社会治理是站在更高的层次推动国家治理,是国家管理的更高形式,对指导和推进"放管服"改革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要运用社会治理思维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构建新的林木采伐管理方式、方法、模式,进而提高治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