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媒介技术引发了数据歧视、信息窄化、信息选择权、知情权被侵犯等伦理失范问题,引起了各方重视。身体伦理学用“知觉的主体”替代了笛卡尔以来的“理性抽象主体”以及福柯的“社会主体”,将身心与周围的世界看做一个相互交融的动态整体。唐·伊德、克里斯·席琳等人认为涉身是人和所使用的技术之间的双向关系,从身体体验的角度解释人与技术的互构,并从一个更高的维度促使人理性地理解技术、控制技术并引导技术的发展方向,这也为当前研究智能广告传播的伦理问题提供了新的解释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