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良性的乡村关系是国家治理进入村庄社会的重要通道。基于合作治理理论视角和“结构—过程—结果”的分析框架,发现吉林省X乡S村在乡村振兴实践中,建构了一种乡村合作的治理模式。二者在“民俗博物馆”项目的筹划、建设与运营整个过程中,围绕利益诉求、行动规则、资源配置及行动选择进行了一系列紧密互动。这种治理模式打破了乡村之间的二元结构阻隔,实现了体制推动与社会动员的互补,进而使乡村两级利益诉求同时得到了满足。乡村合作治理的生成逻辑在于,乡村基于特定目标达成合作共识,并以资源互补和优势合作的方式提高集体行动能力,进而在平等协商的互动中实现各自的利益诉求。在需求与响应、互赖与共享、认同与协商等要素的共同作用下,乡村合作治理机制得以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