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理“统合化”背景下,项目制在资金构成、实施内容和原则等方面发生明显变化,项目动员成为县域政府的治理方式。关系再造、激励再造与技术引入分别构成项目动员的组织、激励与约束机制。通过项目动员,项目制运行触及了科层组织运行机理,并弥合了两者的内在张力。而在行为导向、实践原则、组织机制与权力基础方面的差异使得项目动员与既有动员型治理区分开来。项目动员对于提升治理能力和绩效具有积极效应,但也存在潜在治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