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民法中的合同变更是从狭义的角度理解,仅指合同内容或客体的变更。合同变更的方式包括协商变更与特定条件下的单方变更。协商变更是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就合同的条款与内容达成新的协议,体现了对当事人意思自由的恪守与尊重。单方变更包括特定类型合同与特定情形下合同当事人的变更。主要是为恢复失衡的利益关系而特别赋予特定当事人的权利,其行使条件和程序都要受到法律的特别规制。

  • 单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