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甘宁边区政府对中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有着清醒的认识,出台了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关于专门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法令,将文化遗产分为“历史文献”和“古迹古物”,规定文物一律交公保存,准备筹建延安博物馆。后又联合发出保护各地文物古迹布告,开展文物、文献、古迹的征集、保护和管理,使文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并形成了重视文化传承创新、重视意识形态作用、工作重点在农村、贵在持之以恒等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