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未确立集中审理原则,由此引发了种种弊端。我国已经具备设立集中审理原则的条件,应确立原则性的集中审理原则,并通过确立裁判者不得更换原则、建立审判程序更新制度、候补法官制度、完善刑事审判中断制度等以确保该原则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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