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融合教育是我国残障者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目前,普特共存的"双轨制"招生制度与招生体检制度对高等融合教育发展造成一定的阻碍。视力障碍者享受平等的高等融合教育的权利,需要在教育机会平等及教育过程的平等中实现。对我国视障者高等教育招生制度的历史演变和制度逻辑进行分析与反思,改革招生体检制度,增强融合教育社会支持,普通高等学校以及社会组织都需要在此过程中做好准备并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