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一五"期间我国城市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力度明显加大,涉及促进就业、义务教育、养老保险、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以及社区服务和业主委员会建设的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然而,从社会现实看,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城市居民对"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的问题依然反映强烈。"十二五"期间我国的城市化率将超过50%,需要建设品质更高、能力更强的公共服务体系。其中,解决大学生、农民工、城市弱势群体的就业问题以保民生之本;制定市民生活基准,提升公共服务水准以安民之生;发展新型社会组织,自主治理公共事务将是城市社会建设领域的重点任务。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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