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双边保障条款是保障措施的一种,指优惠贸易协定的成员方有权将关税暂时提高到与最惠国关税持平的水平,或暂停进一步降低关税,以抵御来自其他协定成员方的“洪水进口”风险。有学者认为此类条款只是低效的保护主义,应予抵制。但双边保障条款并非全然的恶性条款,其形式比多边保障措施更灵活,手段也更温和,且对贸易在客观上仍有推动作用。因此,比起全面禁止或取缔这类条款,在国际执法和条约解释层面进行适当调整才是更可行的道路。中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也普遍引入了双边保障条款。考虑到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中国应在对此类条款保持警惕的同时,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提升自身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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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