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989年到2018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连续30年发布《特别301报告》,对与其有贸易伙伴关系的国家及地区知识产权立法及执法状况进行年度总结,并选出不同数量的优先观察名单及观察名单予以重点关注。《特别301报告》虽然是美国一项重要的国内政治与政策手段,实质上却对其他国家(包括中国)的知识产权法治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尤其是该报告将商业秘密法律保护问题上升到了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凸显了商业秘密在知识产权中的重要性。《特别301报告》对中国商业秘密法治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其同时也是美国维护其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的单边霸权主义的典型体现。中国的商业秘密法治化应立足于整体国家安全观的新时代背景,根据立法、司法及企业法律风险管控体系方面的中国特色实际需要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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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齐鲁工业大学; 山东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