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对一起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一审二审败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提出了在执法过程中应吸取的教训,对今后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关于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未被法庭采用的问题。《行政处罚法》没有明确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都有"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具体规定。查遍卫生系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均无具体规定,鉴于此,卫生执法人员在办理执法案件时,如当事人违反了多项条款,应当分别裁量分别处罚。否则,一旦诉讼,没有法律支撑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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