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扶贫是我国政府应对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创新扶贫模式,是在政策背景下展开的一项既涉及扶贫又涉及环保的专项事业。我国在2020年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目标后,创制与拓展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贫困反弹机制体制的法治空间显得尤为必要。但是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对实现扶贫与环保双重目标的回应显然是不够的,需要嵌入恰当的法律理念、增加多维的价值功能、优化现行的法律机制。生态补偿是"五个一批"的脱贫措施之一,该项环境法律制度客观上具有一定环境保护和扶贫之双赢效果,优化或创设更加公平、合理、长效的法律机制以确保生态补偿由单一的环保目标向扶贫与环保双重目标的递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