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精准扶贫是为了抵消经济减贫效应的下降而必须采取的措施,将成为未来中国农村扶贫的主要方式。十八大提出:"今后10年扶贫攻坚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大力推进精细化扶贫。"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扶贫既符合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需要,又意味着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的权力模式从限权、控权到"分立、分治、分享"的转变。强化政府治理能力与社会组织专业能力,以及构建它们之间的互动与激励机制,从而最终促成一个整合各方利益的制衡格局,不失为我国精准扶贫的一条发展之路。

  • 单位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