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农村工业化进程中,村庄社会结构深深嵌入地方经济发展行为之中,很大程度上形塑了土地开发形态。具有强势宗族社会结构的农村地区,农民的国家认同感较弱,普遍认为集体土地就是农民的土地,因而有强烈的动力以租地的方式直接介入土地开发。而在那些不具有强势宗族社会结构的村庄,农民的国家认同较高,普遍认为集体土地最终都是国家的,因此容易形成以征地为主导的土地开发模式。租地模式在早期具有利益协同的优势,但是最终却陷入多重利益冲突之中。为克服这些问题,有必要强化政府的土地规划权,切实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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