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注》将"谷"声字归入不同韵部的情况表明,"同谐声者必同部"不是段玉裁进行古音归部的原则。段玉裁对形声字的归部当另有依据,以"谷"声字为例,其古音归部的理据分析如下:一是韵脚字的归部根据押韵情况而定;二是非韵脚字的归部,根据古今语音对应规律上推而来。谐声字的系联有条件,中古同韵之字则上古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