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汪伪政权的结构中,"清乡委员会"是一个"异化"之存在。基于各自利益考量,日、汪双方在所谓"确立治安,改善民生"的共同目标下决定进行"清乡",并决定在汪伪"中央"设立"清乡委员会"。伴随"清乡"地区的扩展,"清乡委员会"之下又相继设立"驻苏办事处""驻嘉办事处""驻浙办事处""浙东办事处"及"驻皖办事处"等一系列地域性"清乡"机构。进而,以"清乡委员会"为代表的"清乡"机构在运行中呈现出地位特殊、二元机构并存、李士群一定程度上左右"清乡"事宜及沦为利益与权力争斗工具之四大"异化"特点。应该说,日本是导致"清乡委员会"等汪伪政权结构"异化"的最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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