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于2020年1月签署,对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要求。文章通过研究认为:在三大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议建立专利有效期延长制度,完善药品专利数据补充、早期纠纷解决机制,改进通用名称认定,推进软件正版化,优化著作权举证。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建议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五条、第三十条以保护保密商务信息,以"将会发生难以弥补的损害"作为适用商业秘密保护临时措施的主要条件,侵犯商业秘密罪归为行为犯而不要求发生实际损害。在知识产权执法方面,完善打击假冒和盗版的执法行动及其工作机制,对"通知—删除"规则进行适用性解释和灵活性运用,电子商务平台协助主管部门处理投诉和纠纷,知识产权行政处罚设定上限,全面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同时降低入罪标准、提高刑罚力度,判决执行完善工作机制和提高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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