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PPP模式,即公私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是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土耳其应用PPP模式已有30多年历史,是世界上应用PPP模式从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最多的国家之一,土耳其政府通过立法和引入新的PPP模式类型来提供多样性的选择等措施以克服现有局限。本文以土耳其Birecik大坝为例,分析了土耳其水利基础建设领域应用PPP模式的经验与不足,提出了我国应建立从国家到行业、到地方的立体PPP法律体系,建立中央PPP管理中心,不断丰富PPP模式类型,创立国家级新模式示范项目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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