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社部等8部门发布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首次规定了不完全劳动关系,其目的在于解决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二元体系下劳动法保护全无或全有的困境,但不完全劳动关系并没有完全解决其意欲解决的3个问题:平台用工性质的认定分歧并没有缩小;不同类型劳务给付关系的区分更加复杂;平台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可能更不公平。因此,司法裁判应该避免不完全劳动关系泛化、坚持劳动者倾斜保护的价值以及坚持事实优先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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