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比较长三角地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管理政策与定价机制,发现长三角地区对新增项目的内涵界定、申报主体、审批时效及定价策略等管理均不相同,这不利于长三角医疗一体化的协同发展需求。为此,亟须制定新增项目全国统一规范的申报管理细则,建立区域互联互通机制与纳入医疗保险新举措,同时应加强卫生技术评估在准入评审与价格制定管理中的决策应用。

  • 单位
    潍坊医学院; 公共卫生学院;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