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行业背景、市场交易、供给方信息差异等因素,保险代理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议价能力可能存在差异。本文通过分析CHARLS数据包含的经验证据,评估了保险代理人和被保险人的议价能力及其差异。我们首先构建了一个测度寿险市场议价能力的双边随机前沿模型,然后利用这一模型分析了保险代理人和被保险人的议价能力及其来源。实证结论表明,被保险人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平均来说,议价能力差异使得市场达成的实际价格比合理价格水平低8.43%;同时,保险代理人与被保险人的净剩余也具有明显的差异。其次,进一步的分析还发现,死亡风险较高、年龄较大、偏好风险的被保险人,在和保险代理人讨价还价的过程中,最终支付了比适合自身合理价格水平更低的实际价格,获取了较多的剩余。最后,我们从行业背景等供给侧视角对溢价能力差异的来源进行了解释,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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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邮电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金融学院; 河北经贸大学